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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公告「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14年國慶晚會活動」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及時間

<p>主旨:公告「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14年國慶晚會活動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及時間」,禁止時間自114年10月9日8時 至10月9日24時止。 </p><p><span style="font-size: 1.5rem;">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二項。</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rem;"> 公告事項:</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rem;"> 一、因應本市辦理「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14年國慶晚會活動」, 為維持活動場域民眾安全,新增公告距地表高度不逾兩百呎 之區域,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及時間如附件。</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rem;"> 二、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於本公告附件所載禁止或限制 之區域、時間及其他事項內執行業務者,應依「民用航空法 」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四項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三 十一條之規定辦理申請事宜,遇不可抗力之情形時,其申請 期限得不受活動日十五日前提出申請之限制。 </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rem;">三、遙控無人機之所有人或操作人違反本公告事項者,本府將依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八條之二規定,禁止活動,並處以 新臺幣三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罰緩;情節重大者,並得沒入遙 控無人機。&nbsp;</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rem;"><br></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rem;">市長 盧秀燕</span></p>

發布日期:2025/09/24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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