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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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遙控無人機申請案派遣協調人員至航管單位之登記方式

<p>一、臺北近場管制塔臺:</p><p>派遣地點為臺北近場臺者請於施作日前 1 個工 作日(不含國定及例假日)之上午 9 時至 12 時,填寫臺北近場臺之 Google 表單申辦放行手續(<a href="https://forms.gle/CTQQow2K8pMph2o57" target="_blank">臺北近場臺申請連結</a>),未依時限申辦、臨時更換協調人員、 資料填寫有誤或未依規定格式填寫資料者,將無法受理。</p><p><br></p><p>二、高雄近場管制塔臺:</p><p>派遣地點為高雄近場臺者請於施作日前2個工作日(不含國 定及例假日)之上午 9 時至 12 時,填寫高雄近場臺之 Google 表單申辦放行手續(<a href="https://forms.gle/hbAtn5yCJUoLkAUC6" target="_blank">高雄近場臺申請連結</a>),未依時限申辦、臨時更換協調人員、 資料填寫有誤或未依規定格式填寫資料者,將無法受理。</p><p><br></p><p>三、有關遙控無人機申請案派遣協調人員至航管單位 常見 Q&amp;A、注意與宣導事項請參考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官網(<a href="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188&amp;lang=1" target="_blank">飛航活動業務專區</a>)。</p>

發布日期:2024/01/19
資料來源: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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