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114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府交規字第1140074955B號
主旨:公告「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宜蘭縣轄內競賽場館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禁止時間自114年5月19日0時至同年5月25日24時。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2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因應辦理「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活動,為維持活動場域民眾安全,新增公告本縣距地表不逾400呎之區域,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及時間如附件。
二、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於本公告附件所載禁止或限制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內執行業務者,應依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4項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31條之規定辦理申請事宜,遇不可抗力之情形時,其申請期限得不受活動日15日前提出申請之限制。
三、遙控無人機之所有人或操作人違反本公告事項者,本府將依「民用航空法」第118條之2規定,禁止活動,並最高處新臺幣30萬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
代理縣長 林茂盛
発売日:2025/05/15
出典:宜蘭縣政府
ファイルのダウンロード: